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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从严治党治理制度体系

发布日期:2016-02-25

卢亮亮 

通过顶层制度设计和严格执行制度,解决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是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从法规、激励、协作三大基本制度入手构建从严治党的治理制度体系,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时代必然。 

一、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有法度。依规治党是按照党内法规制度管党治党的重要举措。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和纲领性文件,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必须把党章作为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根本依据,把党章的各项规定真正落实到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和每一个党员干部的思想上和行动中。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构建从严治党治理制度体系的根本举措。《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是党中央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全局考量,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所作出的顶层设计。建立科学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就要提高制度的知晓率和执行率、针对性和操作性。只有解决好制度宽泛牛栏关猫和制度虚设的稻草人问题,制度体系才能真正成为铜墙铁壁,无人能够遁形;制定试行国家干部道德法规,从党纪国法的外在约束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在自觉两手出发,动人灵魂,正人行为,才能实现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紧密结合、刚柔并济、同向发力、同时发力。 

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处理好党纪和国法之间的辩证关系,是每一个党员干部从政做人的底线和红线。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而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因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需要党内法规与宪法和法律的协调运行,既要遵党纪又要守国法,避免以党纪代替国法。 

二、加强党内激励制度建设。加强党内激励制度建设,需要从社会发展、时代要求和深化改革的多角度考虑党员领导干部的现实合理需求。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通过困难党员登记帮扶、节日关怀慰问、党内探访与谈心谈话、表彰奖励等措施,建立起党员干部对组织的认同和共识;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待遇方面的党内法规,保障从普通党员到领导干部享有合理正常的福利待遇,不能在反腐败的同时反掉了正常的福利待遇;从党员和谐关系到党组织认同再到价值实现,激发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发扬劳模精神,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不图虚名,不务虚功,以身作则带领群众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每一位党员在谋事、创业、做人中自我实现和发展潜能。 

三、加强党内协作制度建设。一个组织要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靠组织纪律,二靠党内协作,两者缺一不可。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必须以强有力的党内组织协作制度为后盾,全力推进四个全面。加强党内协作制度建设,必须以整体性视角对待党的发展事业,把组织放在首要和核心位置,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做好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设计,真正把民主集中制重大原则落到实处,更好地发挥党员在党组织中的主体作用。 

本文发表于2015818日《广西日报》 

链接:http://news.gxnews.com.cn/staticpages/20150818/newgx55d26ba7-134026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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