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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宗教工作要注重“四个原则”

发布日期:2017-05-03 来源:柳州日报     作者:zy

  

转载自《柳州日报》(2016715日)  

作者:乔耀聪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 ,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宗教工作极其重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讲话精神,提高宗教工作水平应始终坚持好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宗教宽容原则。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 ,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 ,用团结 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这就说明,在我国,无论是本土宗教还是外国传入的宗教,不管何种何类宗教,应当秉承“和为贵”的中华文化精髓,应当牢固树立和平宽容观念。党和国家亦以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和走中国化道路。 

二是神职笃诚原则。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做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这就要求神职人员不仅要笃诚于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还要笃诚于人类进步与中华文明,笃诚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伟业。习近平在讲话中进一步明确:“要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支持宗教界搞好人才队伍建设。” 

三是信众仁爱原则。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最大限度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这不仅是对党和国家宗教工作的要求,也是对广大信教群众的要求。广大群众信教的目的是接受仁爱之理、行博爱之道、抑恶扬善。 

所以,同种宗教的信徒之间,不同宗教的信徒之间,宗教信徒与无神论公民之间,应以仁爱之心相待,不得恶心相向,不得恶行相待。 

四是教俗和谐原则。教俗和谐的前提是政教分离。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讲话中提出:“处理我国宗教关系,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必须坚持政教分离,坚持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实施,坚持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政教分离原则,首先是世俗政权不能干预宗教内部事务,不能用国家资金资助宗教团体,宗教在没有外来强制力干涉下,实行宗教自治、自传、自养。其次是宗教不得干预政治、行政、司法和教育,国家一切权力的行使不得受宗教的影响。再次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不信教,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党员信教违背政教分离原则,所以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最后是未成年人不信教,因为未成年人身体、心智不成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缺独立判断能力,没有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的能力,未成年人信教违背宗教不干预教育的原则,所以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要加强对青少年的科学世界观宣传教育,引导他们相信科学、学习科学、传播科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作者系我校公共管理教研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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