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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的逻辑架构

发布日期:2017-05-03 来源:柳州日报     作者:zy

  

转载自《柳州日报》(2016812日)  

作者:王旭 

  

通览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著述,其中没有直接使用或提到“民生”一词,但从宏观、整体的角度关注人类生活、生存、需要、幸福以及从特殊意义上关注无产阶级的生存、发展状况却贯穿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始终。以此为逻辑主线,马克思、恩格斯构建逻辑框架,并围绕关注、改善和实现民生展开科学而丰富的论述,形成了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 

一、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的理论维度:民生是人们的现实需要 

(一)民生需要的应然性人作为有生命的有机体,最基本的存在形式是自然界中的一个物种,自然属性是第一位、首要的属性,决定“现实的人”有从自然界中获得生存资料的基本权利,这也是人类维持生命的一种本能反映。无论社会怎样发展,人们都不能完全摆脱由自然属性所决定的这种自然生理需要。民生的本质意义就在于实现人的直接的生活需要的满足。 

(二)民生需要的层次性马克思、恩格斯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范畴内将“现实的人”的需要分为三个层次: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首先,生存需要是最基本的需要,“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 

其次,享受需要是在生存需要得到基本满足的基础上产生,旨在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最后,人的最高层次的需要是发展需要,包括人在劳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个人素质、社会素质和精神素质三个方面的全面发展。 

二、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的价值取向:关切现实的人的生存与发展作为无产阶级思想家、革命家,马克思、恩格斯始终关注无产阶级的生存发展状况。在创立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分析发现,工人阶级的民生需要不能得到满足,甚至连最基本的衣食住行等物质需要都得不到满足,精神需要更是处于被奴役的状态,资产阶级为了获得独享的“特殊利益”大肆压榨和占有工人劳动的剩余价值,劳动人民的民生需要与民生利益的实现完全不对等。马克思、恩格斯由此认为要想改变现状就必须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地变革和完善社会关系,充分发挥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从而达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和谐统一。 

三、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的理论指导意义

(一)人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前提和主体“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重要论断。这一重要论断不仅解决了历史发展动力源问题,也明确了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的主体力量。一方面,在民生建设事业中,人民群众是主体力量,民生建设要靠全体人民群众来推动。另一方面,人民群众作为社会历史的主人,是推动历史变革的决定力量,要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就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高度关注民生,重视民生问题的解决。 

(二)社会的全面发展是人全面发展的前提只有社会的全面发展才有可能实现多方面的民生需要。而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要求在经济社会中实现物质生产、人自身生产、精神生产、社会关系生产、人与自然关系生产的全面统一。其中物质生产为人们提供了生活资料,在民生需要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人自身生产则提供了人类的后备劳动力,是民生保障的“主体”;精神生产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精神粮食”;人与自然关系生产为民生提供各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这五种生产有机结合共同构成了实现全面民生的复杂的动态立体网络模式,在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同时实现了全面民生。 

(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民生的核心所在,是马克思主义民生观的最终目标。在未来的理想社会形态中,每个人的发展不受制于强加给他的任何条件,拥有自主的个性并自由地不断发展。同时,未来的理想社会形态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人的全面发展,包括人的需要、人的个性、人的劳动能力以及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人的自由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互为前提,相互作用,共同实现了民生的终极目标。 

(作者系我校基础理论教研室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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