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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间资本助推精准脱贫

发布日期:2017-05-08 来源:柳州日报

  

转载自《柳州日报》(20161028日)  

作者:甘灿业 

  

精准扶贫,必须聚焦关键环节,改变“政府热、社会弱、市场冷”现状,创新开发方式的新思维、新思路,打造精准扶贫市场化模式。 

当前要降低民间资本进入精准扶贫领域的门槛,努力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优势带动效应,助推贫困地区早日脱贫。要采取措施,有效地把民间资本的科技、人才 、管理和资本等优势与精准脱贫结合起来,借助民间资本的优势增强贫困地区持续“造血”功能,实现民间资本盈利增值和贫困地区精准脱贫共赢。 

一、放宽民间资本准入精准扶贫领域门槛增强为民间资本的服务意识,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精准扶贫,提高扶贫开发项目对民间资本的吸引力,必须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清理过期的规章制度,减少对民间资本发展的管制,拓宽民间资本进入精准扶贫的投资领域,加紧编制“民间资本投资清单”,在生产经营 、融资 、技术创新 、土地 、纳税和用工等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着力消除针对民间资本的各类隐形壁垒,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民间资本在精准扶贫领域的合理流动。 

二、认真编制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科学编制精准脱贫的规划,建立精准脱贫的项目库,及时向社会公布,扩大民间资本的知情权,减少投资的盲目性,让民间资本有针对性地进入扶贫开发的项目。建议各级发改、旅发、财政、农业、国土、水产畜牧、扶贫等部门在充分掌握贫困地区资源的基础上,对各辖区基础设施、特色农业、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林下经济、种植养殖等做好项目规划,建立贫困地区精准脱贫项目库。民间资本要抓住农村精准扶贫的大好机遇,通过招商投资平台或扶贫开发项目库,抢抓战略,找准适合自己的优势项目。 

三、科学做好精准扶贫项目风险防控对民间资本有意向的精准扶贫项目开展风险识别工作。 

在对要投资的扶贫开发项目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主观的分析与判断,进而做到风险预测。必要时可委托专业化的服务机构对扶贫项目进行全方位评估,降低民间资本投资风险,保证项目投资效益。建立责任、风险和收益共担机制。 

根据投资各方获利多少来考虑相应承担风险,使项目参与的各方包括政府部门、民营企业、贷款银行及其他投资人都能够接受。加大担保公司对民间资本投资扶贫项目担保。设立产业扶贫担保风险补偿基金,扩大担保范围,提高担保额度,建立和发展各种民间资本互助性的担保形式,特别是要鼓励发展涉农小企业之间的互保、联保机制。 

四、优先融资民间资本的扶贫开发项目充分依靠国有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在符合政策法规的前提下,鼓励它们优先贷款给民间资本的扶贫开发项目。积极构建民间资本信用体系建设,对参与精准脱贫项目开发企业或个人进行信用评级,信用评级好的,金融机构加大对相关企业或个人的贷款力度。对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的民间资本,要落实财政资金扶持,确定适当的财政贴息比例,建立正向激励机制。 

(作者系我校市情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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