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0 来源:科研科
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切实提升全区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明确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高全区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把党校(行政学院)建成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阵地,建设全国一流党校(行政学院),着力培养一批“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的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加快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贡献力量。
二、突出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全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布局要坚持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业主课地位。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和市级党校(行政学院)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的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70%。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主体班次要设置党性教育课程,党性教育课程的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20%,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1个月以上的班次要安排学员进行党性分析。
三、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大力推行研究式教学,综合运用讲授式和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互动式教学方法,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主体班次互动式教学课程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30%。深入实施“行动学习推广应用计划”,推广“理论辅导政策解读、案例分析”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调整优化主体班次课程结构。加大案例教学力度,开发一批案例教学好课程,建立案例库。充分发挥广西应急管理培训基地作用,保持广西应急管理培训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积极发展网络培训,推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加强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将国防教育内容纳入主体班次教学计划和课程体系。加强百色起义、龙州起义湘江战役等党性教育基地建设,扩大广西干部教育培训特别是党性教育在全国的影响力。
四、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办班办学,统一全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开学时间,原则上春季学期3月开学,秋季学期9月开学。优化教学专题生成机制,强化教学督导,建立健全教学政治纪律监督管理机制。推动主体班次学员理论测试常态化。抓好质量评估,组织全区党校(行政学院)开展精品课评选。制定学科建设规划,逐步形成突出党校(行政学院)特色的学科体系。加强教材建设,由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牵头,组织编写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具有党校(行政学院)特点的教学大纲和系列教材,建立与教学布局相适应的党校(行政学院)教材体系。
五、提高科研水平。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要在推进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中走在前列。加快探索建立符合党校(行政学院)特点的科研成果质量考核评价、经费管理使用和劳动报酬机制,加大精品成果激励力度,释放创新创造活力,鼓励推出精品力作。加强同国内外理论界学术界的交流及党校(行政学院)之间的科研协作,搭建自治区、市、县三级党校(行政学院)联动科研基地平台,在共建共享中发挥整体优势。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刊、新媒体的思想引领作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服务
六、建设特色新型智库。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开展前瞻性研究,加强对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社情民意的动态研究。市县党校(行政学院)要进一步强化决策咨询功能,密切关注市县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提高决策咨询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新型智库建设,构建多主体参与的智库团队。整合多方资源,聘请区内外退休党政领导、优秀企业家等担任特约智库专家,成立智库专家委员会,打造党风廉政建设平台、企业发展高端智库平台、面向东盟国家的智库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学员参与决策咨询的资源优势,在学员中深入开展“我为国家(广西)发展献一策”活动。注重决策咨询成果转化应用,推动教研咨一体化协同发展。
七、坚持开放办学。加强与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战略合作,争取全方位支持。推进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与百色干部学院一体化建设。全区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共建共享师资库、教材库、案例库、教学科研基地。探索党校(行政学院)与高校联合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合作指导培养研究生。拓宽国际合作平台,巩固与越南、老挝、古巴等国家相关机构合作,加强互访交流,完善合作机制,形成高端成果。加大选派教学科研和管理骨干赴国(境)外学习交流的力度。加强外国政党干部考察基地建设,承办好中央有关部委委托的外国政党干部考察交流任务。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上讲台力度。引入更多优质师资、课程,丰富课程来源和结构,提高教学针对性实效性。
八、推进人才强校。加强人才引进制度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为党校(行政学院)输送和引进人才提供条件。鼓励和支持党校(行政学院)教研、管理人员通过培训深造、挂职锻炼等途径,提高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教学科研咨询水平。深入开展“导师制”定向培养市县党校(行政学院)骨干教师工作。完善薪酬激励机制,党校(行政学院)教师纳入各级人才政策支持范畴,享受国家规定的同级国民教育教师有关待遇。建立健全具有党校(行政学院)特色的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机制,探索完善既区别于公务员又不同于普通事业单位,符合党校(行政学院)发展特点的人事管理体系。
九、推进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完善提升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校园功能。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牵头指导全区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推进“智慧校园”规划建设。开展市县党校(行政学院)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力争用3年时间,每个市县均建成一所规模适当、设施先进、功能齐全、校园优美的标准化党校(行政学院)。实施市县党校(行政学院)分类建设对已达标的市县党校(行政学院),重点加强软件和“智慧校园”建设,提升办学能力;对基本达标、具备基本功能的市县党校(行政学院)实施改扩建,重点完善功能配套;对不达标的市县党校(行政学院)实施新建。市县党校(行政学院)建设列入同级政府基本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审批,建设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党校(行政学院)要保持独立完整的校园,干部教育培训必需的基础设施不得出租、挤占或挪作他用。
十、健全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加大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充分利用中央财政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党校(行政学院)的转移支付支持政策,统筹上级补助和自有财力,加大对党校(行政学院)的经费投入。
十一、凝聚党校(行政学院)建设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党校(行政学院)的建设发展,加大对党校(行政学院)的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树立全区党校(行政学院)发展建设“一盘棋”思想,强化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的整体功能,着力构建“大党校”工作格局。上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切实加强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努力提升全区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的整体工作水平。
十二、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纳入党委党的建设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党的建设专项工作绩效考评,考核内容包括党委履行办党校(行政学院)、管党校(行政学院)、建党校(行政学院)主体责任情况,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党校(行政学院)基础设施建设达标情况,党校(行政学院)完成基本任务情况等,具体由上级组织考评部门会同党校(行政学院)制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列入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内容。
十三、开展办学质量评估。结合中央对省级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标准,制定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办法,对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开展办学质量评估,充分运用好评估结果,推动市县党校(行政学院)建设。2020年启动评估试点工作,2022年全面完成评估工作。
(转载自中共广西区委党校理论宣传公众号“广西党校理论视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