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法治意识,促进依法行政
——柳州市第35期中青班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庭审
发布日期:2020-08-14 来源:学员工作科
8月5日下午,柳州市第35期中青班全体学员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了钟某某诉柳南区人民政府不履行土地征收补偿法定职责一案。柳南区政府区长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双方在法定范围内就拆迁补偿事项达成一致,这是自2020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后,柳州中院开庭审理的首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学员们近距离直观地了解庭审全过程。
庭审进行中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庭审中,法官们严格按照庭审规则程序的要求,从宣读法庭纪律、核对被告人情况、法庭调查、庭审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均流畅、规范、严谨。旁听席上,学员们自觉遵守庭审秩序,全神贯注聚焦于原告及被告人各方的举证、质证、询问以及最后法庭调解等环节。
柳南区区长出庭应诉
学员们纷纷反映,本次庭审逻辑清晰,进展顺利,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通过庭审直击,学员们对司法程序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对“法”有了更加直接的感受和体验,表示要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员们认真旁听
(柳州第35期中青班学员 农建南)
注:图片摘自8月6日《柳州法治》微信公众号